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节能环保 > 综合亚新综合体育·(中国)官方网站

违反《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 被罚22250元

台海网发布时间:2024-10-12 11:06:02

  台海网10月12日讯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(闽泉环罚(2024)465号)显示,因当事人违反《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和《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十六条第二款,对泉州市鑫弘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2250元罚款。

  据了解,泉州市鑫弘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品、人造革、皮革制品等业务的公司,成立于2016年12月07日,公司坐落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涂厝溪埔工业区,法人是陈育群,注册资本为500.000000万人民币。 (台海网综合)


评论

用户名:   匿名发表  
密码:  
验证码:
最新评论0

相关阅读

无相关信息